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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大擬修訂見義勇為條例嚴懲反誣

更新時間:2018-03-19 12:22:40 來源:www.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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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摔倒要不要扶?做好事反被訛詐怎么辦?為解決見義勇為者的后顧之憂,四川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定,將對《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進行修改完善,使其適應新形勢下社會懲惡揚善的需要。
    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一年一度的公開征集立法選題和立法建議工作已于近期結束。在為期一個月的征集活動期間,社會各界通過信件、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各種建議64件。其中,雅安市居民張洪德等公民提出“制定見義勇為保護法規(guī)”的建議在省人大內(nèi)司委研究并提出處理意見的基礎上,經(jīng)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定后予以采納,認為可適時對已經(jīng)頒布實施了的《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進行完善修改。
    “見義勇為者得不到認可和保護,得不到支持與弘揚,造成現(xiàn)在的社會正氣不足,英雄流血又流淚。”張洪德寄給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信件中,這樣描述立法建議的初衷。羅江市民周斌等也就此項立法建議致信省人大。
    據(jù)了解,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雖然對打擊、報復、誣陷見義勇為人員的行為人規(guī)定“由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實際執(zhí)行中卻由于種種原因很難落實到位。
    “救人、做好事反成被告,這樣的事情不僅在網(wǎng)絡、報紙、電視上經(jīng)??梢钥吹?,我自己和我周圍的朋友也親身經(jīng)歷過。”從事計算機行業(yè)的周斌告訴記者,他和朋友曾經(jīng)扶助過受傷路人,卻被指控為肇事者,“事發(fā)路段沒有監(jiān)控設備,還好那個人受傷不重,后來良心發(fā)現(xiàn)不糾纏我們了,但是想想都后怕、心寒。”
    周斌建議,救人、做好事反成被告的證據(jù)認定辦法或者法律標準需要詳細制定,因為僅通過監(jiān)控錄像認定事實的局限太大,在沒有監(jiān)控錄像的情況下,確實很難弄清事實真相,是否可以通過相關立法來規(guī)定一下,比如手機拍攝的救人現(xiàn)場畫面能否作為證據(jù)?做好事之前,是否鼓勵人們先保存現(xiàn)場證據(jù)?
    此外,還有公民建議加大對被救者誣陷救人者的處罰,以保護做好事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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