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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職工見義勇為“被誣”將獲法律援助

更新時間:2018-03-19 12:22:40 來源:www.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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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職工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行為惹上官司甚至“被誣”,將不再孤立無援。江西省總工會近日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為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職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意見》,對職工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行為產生的刑事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等,提供法律援助。
  據(jù)悉,《通知》的下發(fā)旨在倡導社會文明風尚,弘揚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的傳統(tǒng)美德,維護社會正氣,促進社會和諧,維護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職工的合法權益。《意見》規(guī)定,如果發(fā)生以下情形,職工向工會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的,各級工會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受理,不得推諉:職工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行為致使自身或他人遭受人身、財產、勞動權益等合法權益損失的;職工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受到損害,請求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行為受益人補償?shù)?;職工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行為產生的刑事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職工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行為產生的其他需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項。
  《意見》還規(guī)定,為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的職工提供法律援助由江西各級工會法律援助中心(站)承辦,如本級工會提供援助確有困難的,可向上級工會請求支持和幫助。職工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行為引起訴訟,向工會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的,各級工會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免除對其經濟狀況的審查,并在24小時內審查、受理,安排援助律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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