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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游局正式頒布《旅游投訴處理辦法》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更新時間:2018-03-19 13:54:47 來源: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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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旅游局日前正式頒布了《旅游投訴處理辦法》,該《辦法》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辦法》,旅游投訴有效期將由現(xiàn)在的60天延長至90天,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接到投訴,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意見。

.. 根據新《辦法》,旅游投訴一般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一式兩份。如果投訴事項比較簡單,投訴人可以口頭投訴,由旅游投訴處理機構進行記錄或者登記,并告知被投訴人;對于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旅游投訴處理機構可以口頭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進行記錄或者登記。

.. 新《辦法》還對使用旅行社質量保證金進行賠償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如果旅行社因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預交旅游費用損失,或者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義務、造成旅游者滯留,而實際發(fā)生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費用,經調解仍不能達成協(xié)議之后,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應當做出劃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shù)臎Q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劃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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