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18-03-19 12:30:16 來源: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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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質問記者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的鄭州市規(guī)劃局原副局長逯軍,被免職后近日疑復出。對此,鄭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亮稱逯軍已于2010年3月份恢復工作。對于目前逯軍任什么職務的問題,他模糊表示說沒什么大變化。(1月8日《錢江晚報》)
說實話,看到此消息,悲哀之情油然而生。當我們還在質疑那位曾紅透大江南北的逯軍現(xiàn)今是否復出時,得到的結論居然是他已經(jīng)在九個月前官復原職了。這種事實讓筆者不得不進一步“仰視”一些官員躲避陽光的能力。試想,在“人肉”和網(wǎng)友監(jiān)督已經(jīng)到達一個相當高度的語境下,逯軍居然能神不知鬼不覺地復出多月,從這一點看,逯軍這樣的官員似乎更合適去國安局工作。 時至今日,官員被高調問責后又低調復出,已然成了一個令眾人憤怒而又無奈甚至有些麻木的常態(tài)。但以往官員復出,多少會找些理由,例如“有才”“能力出眾”。而逯軍卻非同一般,他在被停職接受調查的短短幾個月之后,便沒有任何理由地復出了,這幾個月中,逯軍的反省成果如何,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怎樣,統(tǒng)統(tǒng)沒有向公眾交代,這怎么也說不過去吧? 其實,公眾的要求并不高,不過是需要一個對問責官員憑啥復出的公開而有力的說法而已,公眾期待的問責也不是將一個犯錯的官員一棍子打死,畢竟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給問責官員一個復出的機會,也更能體現(xiàn)出制度的初衷與理性。但是,如果任何官員都像逯軍這樣被問責后就偷偷摸摸地復出了,現(xiàn)有的問責制度豈不成了一紙空文?誠然,我們在行政問責范圍、標準和程序上缺乏統(tǒng)一性、規(guī)范性和嚴肅性,但在一些大的方面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例如多久后該復出,復出的要件是什么,等等。如果這些都不能保證的話,實在目無黨紀國法。 說到底,逯軍能不明不白地復出,關鍵在于現(xiàn)有的問責制度太過低調。此時,在公開透明的環(huán)境下問責,在法律責任的指引下問責,并將問責復出的完整流程放置在陽光底下,顯得尤為必要。 ................................................ (據(jù)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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