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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出新旅游合同文本 游客買假貨有望旅行社先賠

更新時間:2018-03-19 13:54:40 來源: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張家界旅游網(wǎng) 公眾微信號 今后游客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場所如果買到假貨,超過90天無法獲賠時,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記者25日獲悉,湖南將在全省推廣新旅游合同文本,居民外出旅游旅行社簽訂合同將會有新范本。
  
  “太好了,以后跟團游不怕買假貨沒地方賠了。”喜愛旅游的唐小姐聽到這個消息時著實開心了一把。
  
  新旅游合同文本將由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總局聯(lián)合修訂,在湖南省所有旅行社推廣使用。其中聯(lián)合修訂了《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qū)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聯(lián)合制定了《團隊國內(nèi)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對游客組團赴臺旅游、出境旅游和國內(nèi)旅游分別做出相應規(guī)范,進一步明確旅行社、游客雙方的責任、義務。
  
  按照規(guī)定,今后游客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場所如果買到假貨,超過90天無法獲賠時,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組團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nèi)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僅要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總額,還要按照時間向旅游者支付10%到20%不等的違約金。
  
  游客出境游方面,旅行社“應當為旅游者發(fā)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BR>  
  新版出境游對赴臺游提出了明確要求,出境社未經(jīng)游客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zhuǎn)團、拼團的,游客在出發(fā)前(不含當日)得知,有權解除合同,出境社全額退還游客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游客在出發(fā)當日或者出發(fā)后得知的,出境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游客的實際損失,出境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游客予以賠償。
  
  此外,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qū)旅游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不得轉(zhuǎn)團;赴臺游旅行社可與旅游者協(xié)商延期出行或者改變?yōu)槠渌?a class="insidelink" href="http://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line/" target="_blank" title="張家界旅游線路">旅游線路。
  
  湖南省旅游局行業(yè)管理處處長尚斌表示,新旅游合同文本實行后,游客將是最大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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