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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如何防止"被潛規(guī)則" 質監(jiān)部門發(fā)布"溫馨提示"

更新時間:2018-03-19 13:58:07 來源: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張家界旅游網(wǎng) 公眾微信號   日前,武漢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公布了去年旅游市場上的幾大維權案例,游客的投訴主要集中在景區(qū)門票優(yōu)惠、特定人群額外收費、購物上當?shù)确矫?。?a class="insidelink" href="http://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title="張家界旅游">旅游過程中,游客應如何避免“被潛規(guī)則”?武漢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發(fā)布了“旅游溫馨提示”。
  
  案例一:特定人群額外收費
  
  去年9月,一位老年游客到一家旅行社報名參加旅游,除了交納相應的團費外,旅行社對該老年游客額外收取了300元的附加費用,并稱是行業(yè)“潛規(guī)則”。
  
  記者了解到,老年游客、兒童等特定人群,是旅行社“潛規(guī)則”的主要對象。業(yè)內人士稱,這項“潛規(guī)則”的由來是部分旅行社低價攬客、惡性競爭,導致一些地區(qū)的旅游多是零、負團費,因老年人、兒童消費能力不強,當?shù)氐牡亟訒~外收取300元的附加費。
  
  溫馨提醒:該“潛規(guī)則”違反了國家旅游局《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游客如果遇到旅行社加收額外費用,可直接拒絕;已經交了額外費用的,一定要旅行社開具發(fā)票或收據(jù)、或在合同上注明,在保留相關證據(jù)后,可直接向省、市旅游質監(jiān)管理部門投訴。
  
  案例二:老年人門票優(yōu)惠被“私吞”
  
  去年8月,一位老年游客通過某旅行社出門游玩,當?shù)匾痪皡^(qū)門票對年滿60歲以上的老年人實行半價優(yōu)惠政策,但該旅行社卻向這位老年游客收取了全價票。
  
  溫馨提醒:現(xiàn)在全國大部分景區(qū)(部分景區(qū)還在售票窗口前注明)對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只要出示老年證或其他能證明其年齡的有效證件,都可以享受景區(qū)相應的門票優(yōu)惠政策。因此,老年游客在景區(qū)游玩時,如不清楚相關門票優(yōu)惠政策,可直接向景區(qū)售票人員咨詢,對旅行社按全價收取的門票費用,可要求其退還差價。
  
  案例三:酒店物品損壞說不清
  
  去年12月,游客齊先生在入住的酒店退房時,酒店服務員發(fā)現(xiàn)齊先生房間內的馬桶蓋上有一裂痕,要求齊先生照價賠償。齊先生堅稱這道裂痕在入住時就已經存在,卻拿不出證據(jù)。
  
  溫馨提醒:客人在入住酒店時,一定要仔細檢查酒店房間內各項設施物品是否完好,如有損壞或有瑕疵,應及時與酒店前臺服務員聯(lián)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糾紛”。
  
  案例四:酒店房費“一間夜”算不清
  
  去年5月28日,一位客人凌晨4點入住某酒店,29日中午12點退房時,酒店要收取兩天的房費,客人不解。
  
  溫馨提示:酒店行業(yè)的房費往往是按照一間夜來計算,而不是按客人入住酒店的時間長短來計算,一般而言,酒店都是在中午12點之前退房。例如:客人如在凌晨6點前入住酒店,按一間夜來計算,就相當于已經產生了到“今天中午12點前”一間夜的房費。因此,在本案例中,客人28日凌晨4點入住,到28日中午12點就實際已經產生了一天的房費,如果再住到29日中午12點退房,酒店就會收取兩天的房費。
  
  案例五:導游擅自“甩團”
  
  去年8月,某游客一行通過旅行社到宜昌瀏覽三峽,在游完返程時,隨團導游就不見蹤影,游客只好自己安排余下行程,乘車返回武漢向旅游質監(jiān)部門投訴。
  
  溫馨提醒:導游在旅游行程中,如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游客無人負責,行程無法進行的,游客可直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如情況屬實,將按照國家旅游局相關規(guī)定,對游客在無人負責期間產生有食住等直接費用的,旅行社要負責承擔。同時,對于擅自“甩團”的導游人員,將按照國務院《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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