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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古代社會制度文化研究——軍事制度文化(三)

更新時間:2018-03-19 12:07:38 來源: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okzjj.com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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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jié)  土軍的軍事訓練體制

  土家族土軍在長期的軍事實踐活動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軍事紀律、軍事陣法、戰(zhàn)爭儀式等軍事文化,從而保證了土軍有較強的作戰(zhàn)能力及較高的戰(zhàn)備水平。

  一、軍事訓練與紀律

  土家族土司重視對土軍的軍事教育和技能訓練。在土司署地,土司設有專門用于土軍訓練的軍事場所。例如,“永順司治西二里許,有校場坪,土人常于此處演武。又西北五里,有博射坪,又北五里有射圃,地勢均寬敞,土人每于此博射”。土司對土軍采用的訓練手段異常殘酷,  “其兵素皆練習,聞角聲則聚,無事則各保關砦,盔重十六斤,襯以厚絮,如斗大,甲重者數(shù)十斤,利箭不能人,火槍打百步。一人博虎,二十人助之,以必斃為度,縱虎者重罰,獵他獸亦如之,得擒則倍賞當先者……其追敵緣崖逾壁,務必擒之”。

  心理素質的訓練是土軍軍事訓練的重要內容。被土家人稱為“趕仗”的狩獵活動,如同軍事演習一般,  “每冬狩獵,謂之‘趕仗’。先令舍把、頭目等視虎所居,率數(shù)十百人用大網(wǎng)環(huán)之,旋砍其草,以尺獸,獸奔則鳥銃立斃之,無一脫者”。“趕仗”猶如戰(zhàn)爭,出發(fā)前要精心準備,由組織者作好分工,各領網(wǎng)、刀、槍、獵,幾十人甚至上百人前往事先選好的獵場,各就各位。無論是者堵長、守網(wǎng)、圍山都必須具備機智、勇敢的心理素質,否則有可能遭遇野獸的攻擊。“趕仗”活動,訓練了土軍臨危不亂,團結協(xié)作的作戰(zhàn)品質,也培養(yǎng)了土軍面對來敵,敢于勝利的戰(zhàn)斗素質。

  土軍的軍事紀律十分嚴格,在戰(zhàn)斗中,鼓勵勇往直前,嚴懲貪生怕死者。“其節(jié)制甚嚴,只許擊刺,不許割首,違者與退縮者斬首。”這樣,作戰(zhàn)時人人奮勇,不必為爭奪首級,領取功賞而分散力量,影響整體作戰(zhàn)。“其連坐之法極嚴,故土爭用命。”據(jù)歷史文獻記載,道光年向,桑植、忠峒等土司曾圍田舜年于晴田,迫于形勢,田舜年令土目羅文虎率土軍突圍,赴中府調援,在這次戰(zhàn)斗中,羅十分英勇,殺數(shù)十人后陣亡。解圍后,田舜年斬先退土軍2人,以殉羅葬。軍事紀律的嚴明,是土軍戰(zhàn)斗力的重要保證。“故凡戰(zhàn)必捷,人莫敢攖。”

  二、軍事陣法與兵器

  土軍的軍事陣法,比較獨特。一般以24旗為陣,各旗以25人為隊,組成旗頭1人,依次排列為3、5、7、9人,計5排形成尖錐狀隊伍,其余土軍則列于陣后,如前一排人倒下,依次補上,以保持隊形的嚴整,若前者敗倒,則第二列居中者補上,兩翼亦然。勝負以五列為限,若皆敗北,則無望勝矣。旗長與總司長官均在本旗或本司隊列后陣,如某兵土畏縮不前,則立斬之,旗兵排列如尖錐,24旗則排列成整體的尖錐體。

  土司在率領土軍作戰(zhàn)時,為大將,掌握生殺大權。但是,土司作為將領,必須“身為良將,掌兵權而諳三令五申法,督軍伍而明六花作陣之圖……數(shù)奉命而兵行無狀,屢出征以餉不妄之,茂著奇功”。

  土軍的這種塔式的軍事陣法,表現(xiàn)出極強的機動性與靈活性,進退自如,攻守兼?zhèn)洹_M則整齊嚴密,勢不可擋;退則井然有序,穩(wěn)如泰山;攻則無堅不摧,勢如破竹;守則固若金湯,安然無恙。此陣法細密周到,被譽為“用兵者要訣”。

  土家族土軍使用的兵器種類主要有巴式劍、巴式鉞、巴式戈。巴式劍屬青銅兵器,劍身較寬,中脊成圓柱狀隆起,脊側有較寬的血槽。劍身上往往有鑄造時形成的虎皮紋,半圓形紋,三瓣花紋等,其基部則多鑄有俗稱的手心、花蒂、虎、鳥、人頭等符號。巴式鉞的特點是刃呈弧形、長身,近銎處平折成肩,銎口橢圓或六方形,器身有巴蜀符號,據(jù)器身內曲程度不同。其制為煙荷包形,在巴人墓葬中最為常見,屬巴人常用的兵器,巴式戈的主要特點是援身較寬,無胡,援中部有一大圓穿孔,近欄處有兩小穿孔。方內,內上之穿有圓形、尖桃形、菱形等。內端或平直,或成“w”字形。隨著中央王朝對兵器管限的加強,土家族土兵使用的兵器越來越與中央王朝官兵使用的兵器趨于一致。土軍兵器的種類越來越少。當然,在土家族一些地區(qū),土軍使用的兵器依然保持著地域特色,如明代土軍的“鉤、鐮、槍”等兵器實質上是土軍務農(nóng)工具的變體,為土家族地區(qū)土軍所獨有。土軍通過日常勞動生產(chǎn)的反復訓練,對這些特有的兵器的運用達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從而保證了土家族土軍有極強的作戰(zhàn)能力。

  三、戰(zhàn)爭儀式與戰(zhàn)歌戰(zhàn)舞

  土家族土軍的戰(zhàn)爭儀式大致上可分為兩種,即戰(zhàn)前占卜、戰(zhàn)爭符咒。戰(zhàn)前占卜是土家族地區(qū)的一種常用的戰(zhàn)爭儀式,凡遇到戰(zhàn)爭,土家族首領均需請巫師舉行占卜,以預測戰(zhàn)爭勝負。占卜時,土司及梯瑪(敬神者,也叫土老司,是神與人之間的代言人)率領所有戰(zhàn)士于郊外祭天,筑壇、呈五牲供品,巫師唱神辭祈禱,求天神及祖先神庇佑己方,戰(zhàn)勝敵人。祭畢,巫師親自牽一頭白水牛,系于神壇前的神樹上,出武士一人,手執(zhí)軍刀,斬斷牛頭,以牛臨死前進退的步伐來預測戰(zhàn)爭勝負。若牛前進則預示勝利,后退則預示失敗;老牛先退而后進,則預示先失敗而后勝利。戰(zhàn)爭符咒,在土家族地區(qū)的歷史比較久遠,符咒多鐫刻于兵器之上,其形乃為本族圖騰神物,無文字或文字十分簡約。據(jù)1960年湖北荊門東大橋大壩地區(qū)一豎穴墓中出土的巴人銅器來看,土家族的戰(zhàn)爭符咒保留著原始宗教信仰的印記,隱含著土家族土軍借助神的力量來鼓舞斗志,戰(zhàn)勝敵人的巫術意義。

  戰(zhàn)歌戰(zhàn)舞是指用于軍事活動的歌曲和舞蹈。土家族先民曾用“巴渝舞”作為軍前舞,擊破敵軍,“巴師勇銳,歌舞以凌殷人,(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稱之”。巴渝舞的表演一般要披甲執(zhí)盾,以鼓鑼伴奏,且舞者須唱巴歌,其舞姿多為征戰(zhàn)中的擊殺劈刺動作。“巴渝舞對后世影響最大的是武舞和祭祀舞,兩者都具有儺舞的性質,而武舞可能是軍儺的先導”。

  戰(zhàn)歌戰(zhàn)舞在土家族土軍的軍事活動中曾多次使用,直到明代仍較盛行。據(jù)載,明嘉靖六年(1527年),兩廣總督王守仁征調永順、保靖兩宣慰司土軍前往廣西大藤峽鎮(zhèn)壓瑤民起義,因地勢險要,久攻不下,也曾舉行過這種戰(zhàn)歌戰(zhàn)舞:“相傳某土司于前明時征廣西,某縣城堅守,屢攻不下。時某軍營城南門外,乃令其士卒半女妝,連臂喧唱,為靡之音。于是,守城者竟集觀之,并動于歌,流蕩無堅志。某則以精兵潛逼他門,躍而入,遂克城,歸后演為舞節(jié),蓋亦蹈詠武功之意。”

  盡管巴渝舞后來逐漸演化為民間的擺手舞,但我們仍能從中找到戰(zhàn)舞的特點,特別是大擺手舞以表演軍功戰(zhàn)事為主,起舞時,舞者身披鎧甲、手持兵器,做各種刺擊動作和攻守陣式;口唱古老的巴語歌或《竹枝詞》,以鼓舞士氣,瓦解敵人斗志,有沖鋒陷陣、繳獲敵人的武器、比武等內容,其表演氣勢磅礴,勇敢、善戰(zhàn)場面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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